关于开展对省外进无锡设计企业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
锡建总〔2010〕164号
市各审图机构、各有关省外设计单位:
为加强对省外进无锡设计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设计市场秩序,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质量管理及资质管理的要求,决定对省外进无锡的设计企业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省外进苏设计企业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苏建函科〔2010〕50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检查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08年8月至2010年6月期间在我市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省外设计企业。
二、检查内容
(一)省外进无锡设计企业的资质及参加无锡项目的人员情况;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进省资质核验情况及项目合同完成情况;
(四)设计质量情况;
(五)施工图审查机构对其送审文件(建筑、市政类)的审查情况。
三、检查申报材料
(一)省外进无锡设计企业提供:
1、自检报告;
2、《省外进苏设计企业检查申报表》(见附件);
3、设计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4、参加在无锡项目的非注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及社保证明复印件;
5、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证书复印件;
6、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或与质量保证体系相关的材料;
7、所承接项目的设计合同;
8、所承接项目的施工图审查意见书及审查合格书复印件(建筑、市政类)。
注:3~8项按顺序装订成附件材料。
(二)施工图审查机构提供:
1、《省外进苏设计企业送审项目统计表》(见附件);
2、审查情况的分析报告(汇总各相关专业)。
四、材料上报方式及时间
1、省外进无锡设计企业:工程设计项目在无锡市区的,材料报送至无锡市西新街8号9楼(联系人:殷红 联系电话:0510-82749121-8027,13861735679)。项目在江阴市或宜兴市的,材料分别报送至江阴市建设局(0510-86071421)、宜兴市建设局(0510-87994007)。
申报材料须于2010年7 月30日前报送。
2、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施工图审查机构:《省外进苏设计企业送审项目统计表》于2010年7 月30日前报送至当地建设局。
3、江阴市、宜兴市建设局把检查结果于2010年8月15日前报无锡市建设局。
五、其他
各受检单位要指派专人做好上报检查材料工作,企业负责人要对上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各项材料、数据真实准确。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并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上公布。对违法违规的省外进苏勘察设计企业,将依法处理,公布其不良记录并告知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附件:《关于对省外进苏设计企业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苏建函科〔2010〕503号)。
无锡市建设局
二○一〇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