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信箱、咨询投诉回复内容
主题 咨询关于“屋顶阳光”计划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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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2008-1-2 咨询单位 无锡市建设局
咨询内容 您好! 省建设厅公布《江苏省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方案规定,从2008年起,所有新建商品房销售时在买卖合同等文件中要载明建筑能耗、节能措施等信息。实行在全省推广太阳能使用的“屋顶阳光”计划。 我的问题是:我今年买了一套期房是小高层的(共计12层),到2008年12月份交房,象我们这种个案开发商能实施“屋顶阳光”计划吗? 盼答复,谢谢!

回复内容

2008年3月1日施工图审查后开工的项目应施行太阳能设施
回复时间
2008-2-2 15:07:00
回复单位
无锡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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